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的强制手段,并非意味着案件已告终结。
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某位
涉嫌犯罪者实施
拘留时,若判断其行为需要进行
逮捕,应在
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
一审批时间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至于那些流窜犯案、频繁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他们的审查批准时间甚至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案件的最终结案时间,往往受到案件复杂性、
证据收集状况以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