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与
认罪认罚皆为法定的从宽
量刑情节,然而其具体的
减刑幅度则须考虑全案情况方能作出合理判断。
通常而言,对于选择自首的
犯罪者,法官可以依据其程度对其进行从轻或减轻的
刑事处罚,而对于犯罪性质卑微、罪行轻微者,甚至有可能获予以轻刑乃至完全免予刑事处罚。
至于认罪认罚这一情形,依照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一般都会对其予以酌情优待,例如,在
量刑时给予适当从宽处理。
至于该从宽处理的幅度,往往需要
结合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认罪认罚的阶段以及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同时具备自首与认罪认罚两种情节,那么其所获得的减刑幅度将会相应增大,然而,由于每一起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因此我们并不能给出一个精确的量化标准来衡量。
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
危害后果的严重性、社会影响的广泛程度等等,在
法定刑幅度之内进行裁量,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得以贯彻执行。
总的来说,每一起案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减刑的具体数额必须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