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赌人员
逃逸的问题,能否触发公安机关实施通缉措施,这主要取决于赌博事件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以及引发的社会影响之严重性。
倘若相关赌博行为已经构成了
刑事犯罪的范畴,比如涉及到涉嫌赌博罪并且
犯罪嫌疑人有逃避
司法机关追捕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当地的公安机构确实可能会采取通缉行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赌博罪的成立条件多与营利性有关,表现形式上也常体现为聚集众人参与赌博或以赌博生意为主导的行为特征。
简言之,如果仅仅是参与了普通规模的赌博活动,一般而言,这样的行为只能算作是轻微的
治安违法行为,
当事人若在此时选择潜逃,一般并不会被认定视为需要通缉处理,但是他仍然必须承担相应的
行政处罚。
总的来说,对于是否应当通缉涉及赌博的案件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分析,如赌博行为导致的恶劣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的情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