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对方未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的状况时,您有权向原本负责此次执行案件的
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启动
恢复执行流程。
在此过程中,您首先需要整理并准备齐全与此有关的详实
证据,以便证明对方确实未能遵守事先达成的和解协议中规定的责任条款,这些有力的证据可能包括相关的书面协议书、相对应的沟通记录等等。
随后,您应当向该法院
递交一份正式的恢复执行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必须详细阐述您申请恢复执行的具体原因、原有的执行案件号码以及涉及此事的各方
当事人的基本
身份信息等等。
接下来,法院将会对您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申请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启动恢复
执行程序。
一旦恢复执行程序启动之后,法院将会依据原来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采取一系列必要的
执行措施,其中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查询、冻结、划拨
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将其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手段,以此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