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常的情况来看,以下这三类情景可以使房东必须将房租押金退还给租户:首先,当租赁合约到期之际,若租户确实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完了自身应尽的义务,如及时交纳合规定的租金、妥当地使用该房屋以及
保证未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任何损害等等。
其次,在
租赁协议提前被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即便解除原因并不涉及租户,如因
房东违约引发的上述事件。
第三点,当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可退回押金的特殊情况出现时,比如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决定解除这个合同并同时约定退还押金。
然而,倘若租户在此过程中有
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例如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未经许可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对房屋设施进行破坏且拒不承担
赔偿责任等,那么房东便有权利扣除相应的费用之后再将余额退还至租户手中,或者直接选择不退还押金。
总而言之,关于是否需要退还以及退还金额的多少,都应该根据
租赁合同中的详细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