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交易房产过程中,交予买家或卖家的
订金能否被退还,这取决于诸多具体的因素和实际情况。
若由于收取
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先前约定的条件,从而致使合同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例如销售方中途违约,不愿出售房屋;在此种情形下,买方便有权利向对方提出以两倍于原金额的形式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
但是,倘若支
付定金的一方出现了
违约行为,如买方在签完合同后又改变主意,不再购买该房屋;此时,定金通常将不会被退还。
然而,当买卖双方对于合同中的一些关键性条款存在分歧,且这些分歧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以至于合同无法顺利签署;在这样的情况下,定金理应予以退还。
总而言之,定金是否能够被退还,主要取决于合同未能得以履行的根本原因以及责任究竟归咎于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