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形之下,关于租用店铺尚未到期却因某种原因产生了不再续租的想法时,能否返还押金的问题,具体需依据
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探讨。
假设合同已明文规定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具体事宜,例如押金是否可以依照相关条件予以退还,那么便应当按照事先设定的约定妥善处理。
然而,若合同中未能对以上事项做明确定义,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
但是,如果您能够证明是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而无法再继续租赁该店铺,亦或是出租方本身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原定租赁目标的达成,那么您将有权利主张退还所缴纳的押金。
因此,能否顺利退还押金这个问题并不能简单地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而是需要我们全面审视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设定以及具体实际情况之后才能给予准确的评判。
我们建议您可先行尝试与出租方友好协商解决此问题,如若协商无果,也可考虑以法律途径作为您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