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拘留和
羁押期间的计算方式,需根据不同的
拘留种类进行具体区分。
例如,
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通常为 1 天至 15 天之间,合并执行时总计不能超过 20 天,自做出行政拘留决定之日开始计算。
在
刑事拘留方面,通常会有 3 天的羁押期,但若遇到特殊状况可以适当延长 1 到 4 天;对于那些涉及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者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
拘留期限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 30 天。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
批捕的时间并不计入拘留期限。
最后,在
司法拘留领域,期限同样为 15 天以下,从作出拘留决定且已经实际交付执行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不管是哪一种拘留形式,只要
当事人不服拘留决定,都有权
申请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