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检察官向被告人进行审讯的时间确实没有划定精确的时限。
大体上来说,假如公安局觉得有必要对
被拘留者进行
逮捕,他们应该在被拘留者
拘留满3天之后,及时向当地检察院提出审核
批捕的请求。
在某些特定情形中,提出请求审核批捕的期限可延期1天到4天不等。
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成群结队作案的重要嫌犯,提出审核批捕的期限更是可以延迟到长达30天之久。
检察院则必须在接到公安局提交的审核批捕申请文件之日起的第7天内,及时做出批准前往逮捕或拒绝逮捕的决定。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每宗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的状况都可能对具体审讯时间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