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合同协议须由缔约双方同时签署或盖章后方能正式成立并生效。
若仅有一方进行了签名,而另一方未予响应,通常这种情况下此项合约并不构成完备签订的条件,也就无法产生受法律保护的效力。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到,在某些特定场合中,即使只有单方面签章,受损的一方已经依照
合同条款切实履行了关键性的义务,并且得到了对方默许,尽管未达成完全的签字手续,这一类的协议仍然可以被视为存在效力。
再者,如果协议自行设定了特殊的生效要求,如必须经过公正程序方为有效,此时,签字落章并非作为评判协议有效性的唯一依据。
总的说来,如何准确地判断某项协议是否具有实际
法律效力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话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境以及各方
当事人在协议中的确认与规定来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