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
违约金是否过高的判断,往往需要通过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来实现。
一般而言,若违约金的金额超出了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为过高。
这里所指的实际损失,既包括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可能获取到的利益,也不能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由于
违反合同可能带来的损失。
举例来说,在一份
买卖合同中,若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
可得利益损失总计达到了100万元,然而约定的违约金却高达150万元,那么在此情况下,就很可能出现
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将依据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合同履行状况、
当事人过失等多方面因素,对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