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轻微伤事件中的协商调解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受害者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要求加害一方承担应尽的
民事赔偿义务,具体包括因治疗损害而产生的
医疗费用、对应的
护理费用、以及因为
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或者因此产生的
交通费用等等客观合理的费用支出。
在正式启动民事程序前,必要的先决条件是,受害者所提交的
证据必须具有充足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链条以佐证其实施的损失情形,例如,医院开出的详实医药费用发票、以及具体的误工天数证明等等。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照各方
当事人的过失严重程度、行为性质以及其他因素,综合予以裁定
赔偿比例与具体金额。
另外,对于实施了
侵权行为但未达到
刑事立案标准,但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加害方,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
行政处罚措施,诸如罚款、
拘留等。
然而,这并不妨碍受害者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继续主张其应得的民事赔偿权利。
总而言之,若协商调解无果,受害者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