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金其实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
定金,所以我们一般认为,只要双方对于意向金的性质和目的没有做非常明确具体的约定,那么就可以申请返还这部分资金。
当然,现在需要看的就是一些相关的
证据了,比如收款方向购买者提供的收据或者其它书面文件中的描述是否清晰;再比如双方沟通交流时的记录等等。
如果能够证实在这笔意向金交出后只是表明了购买的初步意向,但是最终未能达成正式的
买房协议,又没有产生任何
违反合同的行为,那么毫无疑问,购买者是有资格索回之前支付的费用的。
然而,如果确实因为购买者自己的原因未能签成正式的合同,那收款方也许就会以违约为由拒绝对意向金进行
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