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赌博罪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点:首先,是否有
聚众赌博的情况,例如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总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总额超过五万元;参与赌博的人员数达到20人以上等等。
其次,考察其是否将赌博当成是谋生的手段,即长时间从事赌博活动。
另外,如果在电脑网络上构建赌博平台或成为
代理,接受投注,同样也会被认定为赌博
犯罪。
总的来说,构成该罪与否取决于赌博的形式、规模、利益获取情况以及
行为人涉足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实际事例中,我们还需要结合相关
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精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