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房屋出租人未能遵守
租赁协议期限内的承诺,租户依法有权根据本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向对方提出合理的
赔偿请求。
这其中首先要深入研究合同中有关于房屋
出租人履行义务的具体事项以及针对可能出现违约行为所采取的补偿措施是否已经明确定义。
如果条款详细,那么我们应该严格遵照执行。
然而,假如没有相关的定义安排,租户也可以尝试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索赔:其一是实际损失,即由于房屋出租人的违约行为而致使租户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精力寻找新住处所造成的金钱支出或其他经济方面的损失;其二则是预期利益的损害,例如租户原本能够享受长期稳定的租赁环境从而带来的潜在收益不幸遭受影响。
此外,租户同样可以请求房屋出租人退回己方已经支付但是尚未享受到服务的那部分租金金额以及
抵押保证金。
在施行
侵权救济的过程中,租户务必高度重视相关事实
证据的搜集与保留工作,比如
租赁合同文书、各项付费凭证以及相关的沟通记录等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所需的关键性材料,有助于推动协商、调解甚至
诉讼进程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