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开设赌场罪的
二审,是否应当在法庭现场当庭做出判决,其决定因素颇多。
当庭宣布判决并非总是必然的结果,这通常受到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
证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庭审过程中的举证质证状况及相关法律条款适用的明确程度等等。
若案件的基本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无疑、法律条款的适用无任何疑义,并且没有涉及到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或合议的重大争议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庭宣布判决也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二审法院会在庭审结束之后,经过
合议庭的全面评估和深入研究,然后选择合适的时间来公布最终的判决结果。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
保证判决的精确性和公正性,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裁决。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断言开设赌场罪的二审一定会在法庭现场当庭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