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情况下,由警方介入并促成的协商结果将会被赋予相应的法律效应。
一般而言,若是由公安部门主导并在各方均同意的基础上达成的治安调解协议,那么此协议将被视为具有民事合同的本质特点及有效性。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效力并非是绝对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若在协议签订后发现存在例如
欺诈、
胁迫等违反其真实意愿的情况,或者认为协议的内容明显不公正、有碍自身权益的话,都是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
另外,倘若经过警方协调所涉及到的问题属于
刑事案件中关于
民事赔偿的部分,尽管相关的协议已经得到了签署并且得到了执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
犯罪嫌疑人就能够因此而逃避
刑事责任,只不过在
量刑过程中,这样的协议或许会被作为一个酌情
从轻处罚的因素来加以考虑。
总的来说,对于警方协调结果的
法律效力,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