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的
强制措施,其所适用对象主要针对涉嫌
违法犯罪的人员。
而对于构成
开设赌场罪的案件
当事人而言,其所能获得的最长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设定为 37 日。
在实施完
拘留程序之后,如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将该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进行
逮捕审查并核准,那么应当在
拘留期限结束后的 3 日内提出申请,同时要向检察机关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进一步延长,最多可到第 4 日。
至于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提请审批准的时间可以继续延长至 30 天。
紧随下来,检察机关在接收到由公安机关提交的正式逮捕请求申请书后,应当在 7 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在这 37 天的期限内,检察机关未能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会调整对涉案人员的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期限并非衡量定罪
量刑的唯一标准,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依据全案
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