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诈骗罪名的行为,
传唤后的
拘留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七天。
然而,需明确的是,传唤本身并不直接引发拘留的必要过程,其仅仅是一项用于搜集
犯罪证据的必要调查手段。
若初步认定为
行政违法行为(也就是俗称的“
治安处罚”),
拘留期限则一般最多不会超过十五天,且合并执行时更不应超过二十日。
但倘若遭依法
刑事拘留,公安部门在决定拘留后,对于那些他们判断需要进一步拘留以备后续
逮捕的人员,应当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提交相关材料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至四日。
而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总的来说,具体的拘留天数将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及
证据收集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