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明确规定,
劳动关系结束后,用人单位有责任向
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作为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一种制约手段,用人单位运用该措施对劳动者进行制约时,理应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通常由双方在竞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若无此项约定,则劳动者在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总
工资收入的30%按月进行经济补偿。
若前述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区的
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照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