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体系中,
拘留主要划分为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等多种类型,但并不存在所谓的“民事拘留”概念。
其中,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执法部门对涉嫌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并情节较为轻微的
违法者实施的,旨在短期内暂时性地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则通常被赋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一些已经明确
立案调查且在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的
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可疑分子进行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的权限;至于司法拘留,则属于由人
民法院针对那些严重干扰妨碍了
民事诉讼程序和
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
当事人,以限制其人身自由为手段来实施的
强制措施。
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以上三类拘留的适用前提条件、期限以及相应的法律影响因素皆存在各自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