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公安部门进行
拘留时,必需确保在24小时内将
被拘留者送入看守所实施
羁押措施。
倘若出现若干特殊情况,诸如受到地理距离及交通条件限制等情况以至无法及时将被拘留者收押,公安部门应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24小时之内,向被拘留者的亲属通报拘留的具体原因以及羁押场所的详细信息。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异地执行拘留行动,由于无法及时将
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所属
管辖区域,则应在宣布拘留决定后立即将其送往抓获地点的看守所实施羁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同时,在抵达管辖区域后的24小时内,也需将犯罪嫌疑人送往看守所实施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