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轻伤与
轻微伤的判定,我们有明确且严谨的法律准则以及科学性的医学根据可供遵循。
轻伤系指人员身体的外在构造或直观形象遭受某种程度的损害,听觉、视觉或其他生理机能部位产生部分的功能阻碍或者对个人身心健康产生中等水平危害的特
定损害类型。
这类损伤在现实事例中较为普遍的表现如颅骨骨折、外伤性鼓膜穿孔等。
而轻微伤则是由各类致害因素直接引发的原始性创伤,其导致组织器官结构产生轻微性的损伤,甚至是轻微的生理功能障碍。
例如脸部肌肤的擦伤划痕、四肢皮肤组织的少量皮下瘀血等均属于此范畴之列。
对于这种情况的认定,我们需要依赖具备相应资质的
司法鉴定机构,参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评估,同时需参考受伤人员的
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实验室检测报告等相关医疗资料,通过全面细致地分析比对后得出最终结论。
这种具体的评估结果对于整个案件的性质界定以及后续处置措施都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