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般情形,实则在法律实践当中司空见惯。
首要步骤便当立即拨打
报警电话,以便警方展开详尽深入的调查与取证工作。
同时,自我也要着力收集更多相关之确实
证据,比方说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见证者的证词陈述等等。
倘若身体上存在伤势痕迹,应当即时申请
伤情鉴定,因为这同样也是极其关键的证据之一。
在
诉讼程序当中,证据的证明效力显得至关重要。
倘若无法直接证实系由被告方造成伤害,然借助一系列
间接证据构建一个紧密联系的证据链条,亦能达成证明之意向。
又,相较于个人而言,警方拥有更为广泛的调查手段及丰富的资源,其所实施的问询以及侦查作业极有可能突破被告方向警察提供
虚假陈述的防线。
总而言之,关键之处在于聚拢并确立足够且有力之实质性证据,以佐证自身所提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