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产销售及购买行为的
合作协议订立过程中,对于
违约金的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依据作为参考,基本上是由参与其中的各方进行协商后加以确定的。
根据常规的经验来看,确实需要认真对此方面有所关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要看到的就是这项协议的总价值或者称为合同
标的额究竟应该定在什么水平?其次,我们还需要对预期因为违约所能带来的
经济损失有一个比较好的预测和估算。
再次,我们也不能忽视了协议的执行难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可控的变数。
最后,交易过程中的习惯也是值得考虑在内的因素之一。
如果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如实际损失高出很多,那么
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或者相关的仲裁部门提出要求,要求扩大违约金的金额。
同样地,如果当初拟定的违约金超过预计的损失太多,当事人也有权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在实践操作中,违约金的比例往往会在整个
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到二十之间浮动,但是,最终的金额还必须视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地考量。
因此,我在此强烈建议大家在签订正式的合同时,务必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
违约金比例,从而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