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以无法寻找到被告的理由建议您撤回
诉讼请求时,这样的状况比较普遍。
然而,您并不需要按照该建议行事。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公告送达程序,即将
诉讼文书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给被提
起诉讼的一方
当事人。
尽管这将会延长诉讼周期并使成本上涨,但是如此操作能够
保证您享有的正当法律权益得到了实现。
如果您坚定地坚持不同意
撤诉,那么法院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处理这个案件,而不是仅仅要求您放弃诉讼。
然而,您还需要审慎地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您的实际需求。
例如,看看案件的
证据是否足够充实、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困难等等。
如果证据确凿,那么继续进行诉讼也许更加明智;反之,如果
证据不足以证明您的主张,那么在补充完善相关证据之后再次提起诉讼也是合理且可取的。
总的来说,您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做出对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最为有益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