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
劳动合同时,
劳动法律亦对
劳动者给予充分的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当雇佣方自劳动者开始为其提供劳务之日起,双方便已形成了
劳务关系。
即便尚未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能够证实存在实际的劳务关系,如
工资支付凭据、工作证件、出勤记录等,那么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自然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雇主若未能在一个月内,乃至一年内与劳动者达成书面的劳务协议,就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假如超过一年仍未签定书面
劳务合同,则被视为已经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此类情况,劳动者应更加注重保存相关
证据,并可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