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状况下,当合同主要围绕着违约补偿条款展开时,能否从原协议中单方面退出需要结合具体事实进
行权衡分析。
对于具有明确合约条款的情况来说,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明确列明,只要一方违反了特定条款,另一方可单方面
终止合同,并且对因该违约行为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做出合理的补偿规定,那么在此类特殊情况下,满足约定条件的一方具备单方面
解除合同的权利。
然而,若合同内容并未明确规定相关事项,就必须对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性违约进行详细的评判。
所谓根本性违约,是指由于违约方的不当作为,使得已订立之合同的根本意图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
如是,或可被视为构成根本性违约,那么非违约方便有单方面停止
履行合同义务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相应的
赔偿请求;反之,如果其行为不足以被认定为根本性违约,那么在未经双方商议或者进入司法程序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总之,在我们考虑是否能够单方面解除某份合同时,务必确保其法律依据与充足的
证据材料相互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