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之所需进行的场次并无一定之规,其决定因素众多,诸如案件的纷繁复杂性、所涉
证据群聚状况以及法律适用之中的疑难点等种种要素共同作用。
对于那些案情简洁明了、事实确凿、争议微乎其微的情况,有可能在首次庭审之后便可予以审结。
然而,针对那些如迷雾般复杂的事例,可能需要多次庭审才能妥善解决。
例如,当一个案件牵涉到大量证据时,法官或庭审人员可能不得不逐一对其进行质询;倘若案件事实本身却又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法庭内的各方人员或许需多次进行补充陈述与辩论;再者,如果新的情况突然呈现,可能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民事案件和
刑事案件在庭审次数安排上亦有所区别。
综合来看,庭审次数的设定主要是为了确保案件能在公平、全方位的审判环境下得以稳妥处理,旨在实现准确查明事实真相并正确应用相关法律条款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