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类案件正式立为
刑事案件之后,其侦查所需耗费的时间往往因案件的复杂性而有所不同。
按照一贯常态来说,公安机关作为主要负责侦查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已被正式
立案的刑事案件展开全面侦查,包括收集和调取能够证明
犯罪嫌疑人是有罪还是无罪、罪责是否轻微或严重的
证据资料。
另外,对于已经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措施的案件,相关
侦查阶段的
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案件情节过于复杂且未如期完成侦破任务,可以经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将
侦查羁押期限顺延至三个月。
然而,如果涉及到的是地处偏远且交通状况极不便利的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是由多个
犯罪团伙组成的重大案件,亦或是
犯罪分子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
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取证难度极大的重大复杂案件,那么在经过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之后,侦查羁押期限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因此,我们无法准确地回答出最快能得出调查结论的具体时间,这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