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进入警方所在地进行调查之后,关于是否移送至看守所以及具体的移送时间,主要依赖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
证据的收集状况。
倘若涉及到的是轻微的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即
治安案件),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将其移送到看守所。
然而,若涉及到的是严重的
刑事犯罪案件,在公安机关进行初步调查的过程中,如果对已经
被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有必要采取
逮捕措施,则应在
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需要获取更多信息或者
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等,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相应延长一天至四天。
若是涉及到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有
共同犯罪事实的重大嫌疑人员,请求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
批准逮捕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旦获得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会把相关嫌疑人移送至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