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开设赌场的场所,将构成
犯罪行为中的
开设赌场罪的
共同犯罪。
判处
刑罚的程度主要基于
犯罪情节的评估,比如赌场的实际规模、参与赌博的人数、所涉及的赌资金额、非法获取的利益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等等。
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且需要附加罚款。
然而,对于
情节严重者,比如,从中获得的利益数额庞大、吸引
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
若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如仅仅是偶尔提供场所,没有直接参与赌场的经营和
利润分配,那么有可能被判定为
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应给予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