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网络赌博交易流水高达30余万元的涉案人员,其最终的
量刑结果需依据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通常来说,在赌博
犯罪领域内,以赢利为唯一目的,召集众多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或者以赌博行为作为主要职业的
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须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
然而,对于网络赌博交易流水达到30万元这一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具体的
刑罚期限仍需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具备
自首、
立功等法定减轻或
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进行判断。
若被告人系初次
触犯法律,且在整个案件中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展现出明显的悔过之意,那么其有望获得从轻处罚。
但是,倘若被告人存在组织、教唆他人参与赌博等更为恶劣的情节,那么其所面临的刑期也将会相应地有所增长。
最后,关于被告人的最终量刑,应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