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
卖房者,在签署完房屋购买合同时又产生了退缩心理而不愿将房子出售,这样的行为无疑构成了违约。
在此情况下,首当其冲需要我们细致查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明确
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后果。
通常地,当
卖方违约时,其可能需要承担以下几种主要形式的法律义务:一方面,如果买方在买卖交易成交过程中已经支付给卖方信赖金,那么,卖方就有责任依据合同规定将
定金金额加倍返还给对方;另一方面,依照合同规定,卖方亦需支付相应数额的
违约金;再者,如果买方坚持要求卖方继续
履行合同,并且合同本身具备继续执行的可能性,那么,卖方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必须履行
合同义务。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买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以此来尽量缩小因违约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
倘若协商无果,对方极有可能选择诉诸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到那时,您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