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之中,关于
担保期限的具体约定并未设定明确的最高期限上限。
然而,从普遍实践来看,若
担保合同所约定的
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
债务履行期限相等,则会被认定为约定缺失;此外,当担保合同约定
保证责任人需承
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完全偿付完毕等相关条款时,同样会被判断为约定模糊不清。
对于此类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晰明确的情形,担保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时起计算,共计六个月之久。
若
当事人之间就
保证方式未达成任何明确共识或者约定,依据常规原则来看,应当由保
证人承担一般性的保证责任。
因此,在制定担保合同时,为了保护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合法合理的范畴之内进行明确的约定。
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
律师的咨询意见,以便确保上述约定的有效性和
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