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组织者或参与者,若提供赌博场所三次以上,便可视为多次为赌博活动创造条件,这已然构成了
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
行政处罚;倘若
情节严重的话,则将被
处罚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还需同时缴纳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若情节特别恶劣,可谓达到了
刑事犯罪的范畴,比如提供的场所规模庞大、获取的利益极高、参赌人员众多等等,那么可能将会遭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开设赌场
罪名指控。
在特定案件中,对涉案人员的处理结果将综合考虑其提供场所的次数、规模、所获利润状况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