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中国法律法规,
涉嫌犯罪案件的被捕者得以应允
拘留的初始期间为 15 天,然而拘留者的释放时限则取决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变量在内的具体情况:首先,若公安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并未发现(或核实)足够
证据证明其存在
犯罪事实,或者若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伤害或危害程度轻微到可以忽略,甚至可以断定这并非
刑事犯罪的范畴,那么最短的释放期限可能会在拘留开始之后短短三个自然日内结束;然而,考虑到
刑事案件的复杂性,某些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特别处理,例如涉及
流窜作案、多次实施
犯罪活动以及结成团伙实施犯罪活动的主要嫌疑人,公安部门在提出申请对其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时间上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达四个自然日。
另外,对于那些被怀疑犯有严重罪行的嫌疑人,公安部门在提出审查和批准请求的时间上,也可以再进一步延长,达到最长的 30 日。
若检察机关未能
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收到通知后立即开始执行自动释放程序,此外,还应在执行之日起尽快向检察机关通报有关情况。
总的来说,鉴于刑事案件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关于
刑事拘留期间的最快速释放标准是无法简单地得出一个统一结论的,因为最后放人的决定往往需要考虑众多的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