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阶段所需要的具体期限,主要依据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被依法
批捕的
犯罪嫌疑人,其所承受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出两个月的时间范围。
然而,如果遇到案情较为复杂且经过
期限届满仍无法实现案件终结的情况,基于相关法律
法规及程序,该案件
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请求批准将侦查羁押期限予以适当延长,一次性可延长一个月。
进一步地讲,如果这类复杂案件位于交通极度不便利的边远地区,只要符合法定情形,便可再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时间为两个月。
当涉及到可能被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案件时,如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侦查羁押期限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此外,在进行侦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其他重要罪行,则从发现之日起,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总的来说,立案
侦查阶段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