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程序中,
拘留通常被划分为三种不同
类别的拘留形式,即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拘留的情况下,如果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朋友们通常是有权利进行探视的。
然而,在刑事拘留的阶段,朋友们则无法进行探视。
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他们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在此期间,仅允许辩护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至于司法拘留,它是人
民法院为了维护
民事诉讼和
行政诉讼秩序而对那些妨碍此等程序的
行为人实施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
同样地,在这种情况下,朋友们通常也是无法进行探视的。
具体是否能够进行探视,需要依据拘留的类别及其相关规定来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