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活动中,违反契约并不是理所当然地需要支付
违约金的义务,而这主要是由相关
合同条款及违约行为的具体性质决定的。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若在契约当中清晰地列明了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在违约事件真正发生之时,通常应该按照约定的规定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存在着过高或者过低的现象,
当事人则有权利向法庭或者仲裁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正。
然而,如果在合同中并未提及有关违约金的事宜,那么这并不代表违约方可以逃脱其应负的责任。
这时候,守约方可提出要求,让违约方对因其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失进行
赔偿,这个实际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守约方原本可以获取到的利益,但
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会引发的损失。
总的来说,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的具体金额,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