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合同时未对支付款项的具体时间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形下,理论上可以随时启动
司法程序提出诉讼请求,然而必须符合特定的前提条件。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若合约双方对于何时履行
债务存在疑问或者在解释履行期限方面存在分歧时,则债务方(欠款方)有权利随时进行偿还行为;而债权方(收款方)亦同样能够随时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但是在此之前,相关方需要给予对方合理且恰当的履行准备期。
倘若经过适度的催促之后,对方仍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付款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便享有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前,我们建议您首先通过书面催告等方式,明确告知对方您所期望的履行付款义务的具体日期,并且务必妥善保存与此相关的所有
证据材料,例如催告函件、在线聊天记录等等。
如此一来,在
诉讼过程中您将更容易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提高
胜诉的几率。
总而言之,尽管在订立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款项的具体时间,并不意味着无法启动诉讼程序,但是我们强烈建议您关注催告以及
收集证据等环节,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