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刑事拘留事件时,依照法定程序,公安机关通常会在
拘留当事人之后的三日内,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是否需要
逮捕的申请,并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
犯罪嫌疑人属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
结伙作案等严重
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日。
此外,对于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期限还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在收到公安机关
递交的审查
批准逮捕申请书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最终获得批准逮捕,整个过程最长可能需要经历三十七天。
当然,实际所需的时间将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相关
证据的收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