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原则,经由双方谨慎磋商后达成的协议,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方能具有
法律效力。
第一项必备条件是,签订协议的各方主体应当拥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其二,协议文字所表达的内容必得是双方真实意志的体现,而无任何
虚假陈述、威胁或强迫等不当行径;再者,协议条款也严禁违反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强行性规定,并且绝对不能背离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习惯。
倘若一份协议得以满足以上所有三项基本要求,那么它便能够在法律领域发挥实质性的约束作用。
然而,如若协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误解或者明显不公平的问题,相关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此进行修改或取消。
归根结底,评估双方法律协商成果的有效性,必须要全方位地考虑到各种相关的因素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