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明确
合同条款约定违约带来结果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令条文,一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契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切身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
受害人有权请求
赔偿相应损失。
然而,这部分被称为损失
赔偿金额度必须等同于因为
违约行为实际产生的损害程度,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得的利益空间。
但是,该金额绝不能超过
违反合同的一方在
签署合同时,实际上能够预见并应该预测到的因违背合同而可能会引发的全部损失范围。
在具体的案件办理过程中,请求
违约损失赔偿的一方需要提供充足且有力的
证据来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以及其大小规模。
法院对于此类
违约赔偿事项的裁断标准常常是结合合同的实质性质、双方合同执行状况、违约者(或称义务不遵守方)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虑和评估,最终得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
签订合同之前和过程中,务必尽可能详细地明确每种可能出现的
违约责任及其对应带来的后果,从而最大限度降低
纠纷发生的概率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