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诈骗罪行的司法案件中,倘若能够顺利追回在案件发生过程中所流失的
诈骗金额,往往将会对实际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有可能使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
处罚得到相应减少。
从严格意义上讲,积极的退还
赃款以及
赔偿损失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酌情减轻情节,因为这种行为充分展现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罪过,并且尽可能地去弥补所带来的实际损害。
然而,
判刑的减轻程度并非只有这一个因素可以引起,还需要综合考量到整个案件的多个方面,例如涉案嫌犯采取的
诈骗手段、所引发的社会影响、
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等其他相关情节。
如果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同时又能积极地将所有诈骗所得悉数归还,那么在
量刑时可能会获得大幅度的减免;反之,如果犯罪
情节严重,即便成功追回了部分或全部的诈骗金额,其减轻的幅度也可能相对较小。
总而言之,追回诈骗金额无疑是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因素,但它并不能单独决定最终的量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