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现行
刑法之规定,开设赌场系
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哨岗服务往往被视为同谋者的身份进行判定。
对于此类行为是否应实际执行
刑罚,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例如罪行的恶劣程度、在集团
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有利于减轻
刑责的情节,以及在追缴违法财产过程中的参与度等等。
若提供哨岗服务的行为较轻,且同时具备从轻、减轻刑责等有利因素,那么可能获得
缓刑或者更轻微的
刑事惩罚。
然而,若罪行严重,譬如设立大规模的赌场、涉及巨大的
涉案金额、对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等等,那么适用实质性刑罚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大。
总的来说,最终执行何种程度的刑罚,必须经过法院基于案件的客观事实与法律
法规的严格审查后才能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