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问题,其覆盖范围往往包括以下五大核心要点:首先是履行不能,即是指
合同签订一方由于某种
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完全丧失了履行合约所规定之责任和义务的能力;其次是延迟履行,即未能按照预先设定好的
合同期限来履行相应的义务,譬如超出预设的交货日期;再者是部分履行,这意味着所应履行的义务与合同约定的准则存在差异,例如交付的商品品质未能达到预定的标准;第四种情况则是拒绝履行,即以明确的态度表示拒绝
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最后一种则是
预期违约,即在
合同履行期限到期之前,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表明将无法履行既定的义务。
在实际的法律操作过程中,对于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的严重性进行判定,需要结合合同的详细条款、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商业惯例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