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内地的法律框架下,参与和组织聚集性质的赌博活动以及提供赌博资金的行为均被认定为严重的
违法乃至
犯罪行为。
倘若此类行为是以支持和协助赌博活动为主导,那么将构成赌博罪的共同实行者或帮助犯。
对于此类种类型的案件,一般的审理结果通常包含对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附加
罚金的
刑事处罚。
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往往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提供赌资的金额大小、参赌人员数量、
违法所得数额、被告人是否曾有过
累犯记录等等。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被告人所提供的赌资数额较小,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其可能会面临
治安管理处罚,例如
拘留、罚款等。
但是,无论案件的情节如何,这种行为都应当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