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制度主要包括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司法拘留三类。
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而刑事拘留则作为一种暂时性的
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构成
处罚行为。
通常情况之下,警察机关若认为某名
被拘留者需依法
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但在特殊情况下,该申请的提交时间可予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个工作日。
针对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集结其他
犯罪嫌疑人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审查批准所需时间甚至可延长至三十天。
实际中,从刑事拘留到被判定有罪的整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
通常情况下,简单的案件可能仅需几个月便能处理完毕,复杂案件则可能会超过一整年。
在此期间,需要历经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环节以及最后的审判阶段。
每一阶段均受到法律规定的有限期限制,且可能会因为各种客观因素产生延期、重新补充调查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