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批准了
逮捕之后,通常情况下侦查期间的
拘留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之久。
但是对于某些案情复杂且期限已经届满仍然无法彻底解决的案件,该情况经由上级检察机关的批准或许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去进行处理。
而且倘若遇到交通条件极其恶劣的边远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大型的
犯罪团伙案或者
流窜作案的大案要案以及
犯罪涉及层面广泛且
收集证据存在较大难度的复杂案件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便能将侦查期间的拘留期再度延长两个月的时间。
此外,若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重罪,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延长期限已届满,但仍然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批,才能再次延长两个月的拘留期。
总而言之,拘留期的长短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决定的。